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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要素

 

土地资源

    本溪市用于生物与医药产业发展的规划面积为30平方公里,其中先导区2.1平方公里正在进行基地设施建设,年内可实现“七通一平”。

    为促进医药产业发展,本溪市委、市政府动用地方财力对投资者提供用地补偿,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支出仅相当于政策规定的二十分之一,充足的产业发展用地和低廉的土地价格是您投资的最佳选择。

 

水资源

    本溪现有大小水库30余座,其中桓龙湖水库、观音阁水库总库容量分别达到34.6亿立方米和2亿立方米。全市水资源年储量为32.56亿立方米。其中,地下水年储量为7.07亿立方米。人均水资源量为2080平方米,是全省平均值的2.5倍。我市城市公共供水能力为38万平方米/日,实际供水16万平方米/日,可为全市经济发殿提供丰富的水保障。

 

本溪市用水价格表(元/立方米)

收费分类

收费标准

代收排污费

合计

居民生活用水

1.80

0.50

2.30

非居民生活用水(工业、商业、机关事业单位、公建供暖用水)

3.12

0.90

4.02

基建用水

5.00

0.90

5.90

特业用水价格

10.00

1.20

11.20

基建用水用水量超出0.6/立方米按特殊水价11.20/立方米收取

 

 

电力资源

本溪地区电力供应充足。近年来,我市先后进行了城乡电网改造、电网老设备改造、大型矿山供电系统改造及放心用电工程等电网建设,使我市电网的网架结构得到了极大改善,满足了电力可靠性的要求,确保了电力供求平衡。

本溪电网共接入各类发电厂44座,总装机容量为91.03万千瓦。其中,国电电力公司电厂1座,装机容量29.45千瓦;地方电厂2座,装机容量4.8千瓦;企业自备电厂6座,装机容量为33.8万千瓦;地方及农村小水电站35座,装机容量为22.98万千瓦。

本溪市电力电源点分布合理,供电半径短,可减少用户投资和用电生产成本的支出。

  

用电分类

电度电价

基本电价

1000以下

1-10KV

35-110KV

110KV

220KV及以上

最大需量

(元/KW/月)

变压器

(元/KW/月)

一、居民生活电价

0.500

0.490

0.490

 

 

 

 

二、非居民照明电价

0.766

0.766

0.766

 

 

 

 

三、商业电价

0.872

0.872

0.872

 

 

 

 

四、非工业、普通工业电价

0.738

1.738

0.738

 

 

 

 

五、大工业电价

 

0.476

0.463

0.450

0.440

28.000

19.000

其中:电石、电解烧碱、合成氨、电炉黄磷

 

0.466

0.453

0.440

0.430

28.000

19.000

中小化肥厂

 

0.374

0.361

0.348

 

22.000

15.000

六、农业生产用电

0.435

0.425

0.415

 

 

 

 

注:

1、表中所列价格,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.4分。

2、表中所列价格,除农业生产电价外,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。具体标准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;居民生活用电价、非居民照明电价、商业电价、商业电价每千瓦时1.5分,非工业、普通工业电价、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0.7分;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:每千瓦时0.1分。

3、峰谷时分电价:峰时段800---11001700---2200,电价上浮50%;低谷时段2200---次日500,电价下浮50%;基余为平时段,电价不变。

 

劳动力资源

本溪劳动资源丰富,人均工资标准低,为各类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

本溪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:580/

各项社会保险交费比例标准:

养老保险:企业交纳20%,个人交纳8%

失业保险:企业交纳2%,个人交纳1%

医疗保险:企业交纳7%,个人交纳2%

工伤保险:根据行业风险情况确定交费比例

生育保险:企业交纳0.7%